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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版:读者

遏制自助餐浪费有了“尚方宝剑”

■丁家发

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粮食和储备局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》。方案提出,各级商务部门采取措施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分餐服务、向社会公开其反食品浪费情况。督促餐饮外卖平台、餐饮服务经营者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。支持自助餐服务单位实施对消费者浪费行为适当加收费用的措施。

(12月18日中国新闻网)

自助餐一般对消费者不限量,如果消费者大量自取而吃不掉,便会造成较大的浪费。面对这种不文明用餐行为,自助餐服务单位往往也不好强加制止。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《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》,支持自助餐服务单位实施对消费者浪费行为适当加收费用的措施,让自助餐服务单位有了一把“尚方宝剑”,可以通过经济惩罚性手段来遏制餐桌上的浪费行为。

根据自助餐的规则,要求消费者按需取食,但不能打包带走。然而,一些消费者为了能把餐费给“吃回来”,就准备敞开肚子吃,于是各种各样的食物自取了一大堆,但肚子的容量毕竟有限,结果自取的食物剩余很多,不仅增加了店家的经济成本,也浪费了不少粮食。自助餐店家当然不愿意看到这种餐桌上浪费的现象,尽管大力提倡和提醒消费者节约粮食,但由于没有约束性的措施,面对少数消费者肆意浪费的不文明用餐行为,店家常常束手无策。

《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》提出,支持自助餐服务单位实施对消费者浪费行为适当加收费用的措施,自助餐服务单位制定加收费用具体措施,就有了政策上依据。而消费者吃自助餐,除了要支付正常费用外,造成浪费就会被加收一定的费用,等于消费者自己花钱为浪费的食物买单。这样,无形之中是对就餐消费者的提醒和约束,消费者不想为浪费买单,就会在用餐过程中注意适量取食,杜绝浪费食物的不文明用餐行为,自觉做到“光盘”。

笔者认为,有了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支持,对自助餐浪费加收费用具有了合法性,但也要保障消费者利益。比如,采取变通做法,对剩余食物超过一定的数量,加收的费用由店家暂时保管,并给消费者开具收费凭据,只要消费者下一次进店用餐,没有餐饮浪费行为就可以用凭据抵扣餐费,或退还加收的费用;或者变“罚”为“奖”,对“光盘”不浪费的消费者,通过发放奖励红包、赠送有价餐券等方式来鼓励节约粮食。这样,消费者利益没有损失,不浪费还能得到一定的实惠,其文明用餐的积极性便会提高,而店家也节约了成本,形成一种双赢局面,自助餐浪费现象也会得到有效遏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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